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为做好本年度我校国家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1.《进展报告》(格式)电子版已发至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也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下载《进展报告》电子版。
2.项目负责人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进展报告》填报说明。报告正文严格按撰写提纲要求认真撰写,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3.研究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向基金委提出申请并备案,详细说明需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调整内容经基金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4.附件材料包括有标注的已发表和已录用的论文目录,其他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各项目负责人在2012年1月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并在1月10号前将经过审核的二份纸质原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D504室,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二、《结题报告》
1.《结题报告》(格式)需要项目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网上在线填写或自行下载《结题报告》(格式)电子版离线填写。
2.封面上的累计拨款数应与资助金额一致。
3.经费决算表填写说明:
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预算经费,如实编报资助项目(课题)经费决算。合作经费要按照合作单位经费实际开支内容并入《经费决算表》的各类开支科目。经费决算表中需要计财处和审计处审核的地方由个人分别到计财处和审计处审核并签字盖章。
预算经费:与基金委批准的《项目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一致
经费支出: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支出,如实填写。
已拨入经费结余不能为空,据实填写。若经费使用完,写“0”。
说明栏内容不能为空,与基金委批准的《项目计划书》中的说明一致。
4.经费使用说明表不得为空,需对经费使用情况作概括性的说明,具体包括:对项目经费的收、支、余情况作出总体的文字说明;当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单项固定资产超过5万元的仪器设备逐项列出名称及使用情况。
5.项目负责人承诺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6.附件材料包括有标注的已发表和已录用的论文全文,其他成果清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8.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9.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10.各项目负责人在2012年2月17号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并在2月21号前将经过审核(经费决算表需经过计财处和审计处审核)二份纸质原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报科研处D504室,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联 系 人:赵磊 张建刚
联系电话:87082928
附件:1.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清单
2.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清单
3. 成果在线使用说明http://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页面左侧的重要提示)
科 研 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