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污染减排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环保科技成果均可申报。重点是具有创新性的环保科技应用研究及基础研究成果,特别是在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中具有显著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二)申报条件:所有申报成果必须是近3年以来的研究成果且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成果须应用一年以上;技术推广成果须在较大范围或多用户推广应用;应用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须经有关部门应用或采纳;科技成果须经有关科技部门成果登记或具有专利证书;论文及理论专著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一年以上,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评价或引用;以上均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请认真填写《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和《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详细,完成单位及个人的顺序务必核实无误。
(二)每个申报成果须报送《申报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11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每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光盘1份。
(三)陕西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属省级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项科技成果不得同时向两个部门重复申报。对于重复申报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推荐单位及个人的评奖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陕西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分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由我局向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凡获得我局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项目,由我局推荐申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环保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每个申报项目交纳评审费600元。
(四)联系方式
1.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及电话:曹 磊 029-87292301
邮箱:shbkjc@ shaanxi.gov.cn
地址: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10层2号,邮编:710006。
省环保局网址:http//sxhbj.shaanxi.gov.cn
2.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久荣 刘育生 87082851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504室
附件:1.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
科研处知识产权科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