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4-10-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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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及2014年度西安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201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各项目申报人员仔细研读项目申报指南,按照相关类别要求,紧扣资金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认真编报项目申报书。 2.所有计划项目需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http://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3.所有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除外)同时需在西安市科技局的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其中,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卫星应用产业创新基地、阎良新型航空产业集群)、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技术转移专题项目)、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西安科技企业与项目库”,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在线提交(无需传送附件);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农业技术研发项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社会发展引导计划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需传送附件)。 4.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下载。 5.请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简装成册(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一式六份报送至科技推广处项目管理科(国际交流中心305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2.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3.填报时请注意指南中规定的项目执行期限。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典 齐高强 吴锋 联系电话:87082850 87082848 Email:tgc@nwsuaf.edu.cn 附件:申报通知、指南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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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推广处 |
2014年10月24日 |
公告附件: |
附件-申报通知、指南及相关材料.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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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日期:2014-10-27 10:07:10 访问次数: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