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14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填报项目范围: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2013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二、总结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本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见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4月3日前电子版材料交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科研成果和项目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后,于4月7日前将科研成果(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gushenjie@nwsuaf.edu.cn。 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总结报送情况将作为各单位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划拨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报送。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