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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新建基地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2-06-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新建基地的通知》(教技司〔2012〕182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新建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重点
  “111计划”主要支持建设高校自然科学领域的学科引智基地。新建引智基地将重点支持引智工作基础好、学科研究处于全国领先的基地,在学科领域上,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
  二、申报要求
  1. “111计划”引智基地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2. 每个依托(国家、部省级)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且国内团队成员只能参与1个引智基地。
  3. “111计划”引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低于180万元,其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经费90万元,其余经费由学校使用“985工程”经费或自筹经费配套。
  4. 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对于专家团队组成情况的要求和来华工作时间请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5. 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与其合作、并同意参与计划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有意者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7月9日前将申请书十份及其电子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将召开评审会,择优上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doc
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整理日期:2012-06-29 11:30:03  访问次数: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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