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发[2007]38号
关于“五一”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五一”放假安排,现将我校“五一”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五一”放假7天,时间为5月1日—5月7日。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天)照常上班。本科生4月28日、29日按5月4日(第九周星期五)、7日(第十周星期一)课表上课,其余时间所耽误课程请任课教师与教务运行科联系,确定补课时间和教室;研究生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天)按照课表上课,5月4日(第九周星期五)、7日(第十周星期一)课程顺延。请教务处、各院(系)部做好教学安排,并对5月8日(星期二)的教学工作进行核查落实,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处做好收假后学生到校情况的检查。
二、假期值班
“五一”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制。学校总值班室、学生部门、保卫处、宣传部、后勤部门安排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8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值班安排请于4月28日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于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假期学校稳定
各单位要把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校稳定工作放在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充分估计在学校发生各种情况的可能性,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各单位在“五一”放假前要对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设施、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要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特别是“五一”期间重点部位的防范,严防刑事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四、做好后勤保障,安排好假期学生文化生活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假期供水、供电及其它服务工作正常。学生处、团委要负责安排好假期学生的文化活动。
五、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校长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
1、夏季作息时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