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学院 2023 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申请项目数量和质量,现将 2023 年国家自然基金项 目申请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2 年 12 月,动员安排阶段
1.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长助理任副组长,学科点点长、系(部)主任、科研秘书等为成员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 2023 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
2. 学院召开专题动员会和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 2023 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科研院全程参加。
3. 原则上要求 2023 年无在研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自然科学领域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请 2023年项目。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的科教人员,要如实填写《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 2023 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原因说明表》(附件4)。
4. 科研院将深入学院开展座谈交流,与学院(所) 领导、专家一起分析新形势,把握新政策。
5. 科研院将邀请知名专家举办学术报告,讲解申请书撰写技巧等。
(二)2022 年 12 月-2023 年 2 月,培训指导及申请书撰写阶段
1. 学院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通过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对拟申请项目人员进行分类指导与培训。
2. 学院为从未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中青年科教人员在校内配备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指导。
3. 2022 年 12 月下旬,组织青年项目和首次申请的面上项目进行第一次校内预评审,预评审须采取 PPT 或 Word 版现场汇报的形式,邀请专家就申请书报告正文内容逐一指导把关,开展多对一现场指导。
4. 2023 年 1 月上旬,组织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次校内预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把关指导。专家原则上应为科研院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或者校外近年来主持过 2 项以上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人员。
5. 2023 年 2 月上旬,学院邀请校外二审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三次校内预评审。
(三)2023 年 1-2 月,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
2023 年 1 月初,科研院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校内预评审,邀请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把关指导。
(四)2023 年 3 月份,审查上报阶段
1. 2023 年 3 月 8 日前,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形式审查。
2. 2023 年 3 月 11 日-15 日,科研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再次开展形式审查。
3. 2023 年 3 月 18 日前,科研院将项目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相关要求
1. 从未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人员申请国家自然 基金项目,原则上须经过以下预评审程序:团队(课题)负责人指导——系(部)负责人指导——指导教师把关——校内外专家指导——学院资格审查。
2.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至少经 3 名专家评审指导;杰青、优青及重点类项目至少经 5 位专家评审指
导,且至少有 2 位校外专家。
3. 请相关教师于 2023 年 12月 9 日前将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情况电子版(附件 1、2、3)及纸质版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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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