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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1-04-21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去年以来,我院各党支部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带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教育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努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校党发〔2011〕19号《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院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推荐2个先进党支部、1名教工优秀共产党员、1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校党委的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党支部、正式共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能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吸引力。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工作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青年教工或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著。 5.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 6.在争创先进党支部“五个好”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党忠诚、作风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在岗教工党员能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成绩显著,在学院及学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4.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中表现突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和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4.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共产党员“五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拟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 (二)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9名,各党支部按不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20%的比例评选推荐。 (四)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推荐(4月25日前完成)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填写《先进党支部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党委,由院党委组织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并推荐初步人选,在本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党委。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推荐,将推荐人选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院党委,由院党委组织评选。 (二)院党委评选产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根据校党委的分配指标确定上报的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4月26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好评选的各项工作,做好优秀共产党员模范事迹的宣传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推选出来,不能搞平衡照顾。 (三)要注意推荐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共产党员。 (四)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五)各支部推荐或上报的先进数量不得超过学院分配的推荐名额或指标。 (六)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均应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见附件)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其中先进党支部的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4月25日前报送学院党委。 联系人:王淑珍,电话(传真):87092217。 电子邮箱:5353180@qq.com  附件: 先进党支部登记表.doc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doc                                                             中共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委员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整理日期:2011-04-21 11:23:38  访问次数: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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