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学院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已接近尾声,请各党支部按照学院党委要求,认真填写好对每位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表(见学院网站的党委网页),于本月28日前交学院党委党务秘书刘桂玲同志。
评议意见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采用纪实的方法对每位党员实事求是的写出具体的评议意见,并要求通过会议形式向每位党员及时反馈。
1、党员本人对本次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的认识、学习及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2、党员个人是否能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本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是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并从思想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剖析,有无提出自身今后的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3、党员个人存在的主要缺点与不足。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评议表.doc
整理日期:2005-10-26 15:54:13 访问次数:1932